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7-01

(三)保障土地资源供给.据文体旅游产业发展需要,文体 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有用地需求的, 先遵循节约集约用 地的原则,根据用地规模及建设时序,由区、镇人民政府优先考 虑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 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 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落实文化旅游 体育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7―2019 年,区财政每年安 排3000 万元专项资金, 用于引导扶持南海区文体旅游产业发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大对文体旅游产业扶持力度,结 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本镇(街道)产业扶持政策和安排相应扶持 资金,镇(街道)对本意见的执行落实情况、推进工作将纳入每 年各镇(街道)的文化建设考核体系.

八、附则

(一)本意见的具体扶持方式和标准详见附件 1-3(《关于 加快南海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南海区体育 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南海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 细则》).南海区文化体育局每年根据区政府划拨资金额、产业 发展需要另行制定具体申报指南,明确当年的扶持重点、对象、 -

10 - 数量、标准,以及申报年度、申报程序、评审考核流程.组建南 海区文体旅游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 随机抽取专家负责专项资金 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单位(项目)符合本意见同类多项扶持措施,或 符合南海区其他政策奖励条件的,以及已获区级 一企一策 扶 持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扶持.

(三)建立退回机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经责令整 改后仍不改正的,将全额收回扶持资金,退回区政府统一管理, 取消该单位以后申报各级相关扶持政策的资格.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纪行为或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获得奖励的个人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存 在重大诚信问题;

2.拒绝接受检查小组的核查;

3.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扶持资金;

4.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

5.获得租金补贴的企业出租、转租或改变办公场地用途;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从事旅游房地产或其他与旅游不相关的经营 项目;

6.没有按本意见、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的要求实施推进;

7.未能通过相应质量等级复核或被相应质量等级评定机构 通报警告整改未能达标的;

自愿撤销、降低质量等级或被相应质 -

11 - 量等级评定机构撤销、降级;

8.自获得扶持资金之日起计算, 五年内注销或迁出南海区.

(四)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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