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1 |
生产区应在生活区的下风向. 4.3.3 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 求;
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生原料与熟食品均应杜绝交叉污染. 4.3.4 建筑物和设备布置还应考虑生产工艺对温、湿度和其分工艺参数的要求,防止毗邻车间受到 干扰. 4.3.5 道路 4.3.5.1 厂区道路应通畅,便于机动车通行,有条件的应修环行路且便于消防车辆到达 GB 14881―94 各车间. 4.3.5.2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辅设,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 4.3.6 绿化 4.3.6.1 厂房之间,厂房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中间设绿化带. 4.3.6.2 厂区内各车间的裸露地面应进行绿化. 4.3.7 给排水 4.3.7.1 给排水系统应能适应生产需要,设施应合理有效,经常保持畅通,有防止污染水源和鼠类、昆 虫通过排水管道潜入车间的有效措施. 4.3.7.2 生产用水必须符合 GB
5749 之规定. 4.3.7.3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要时应采取净化设施达标后才可排放. 净化和排放设 施不得位于生产车间主风向的上方. 4.3.8 污物 4.3.8.1 污物(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不得位于生产车间上风向. 4.3.8.2 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要便于清洗、消毒. 4.3.9 烟尘 4.3.9.1 锅炉烟筒高度和排放粉尘量应符合 GB3841 的规定,烟道出口与引风机之间须设置除尘装 置. 4.3.9.2 其他排烟、除尘装置也应达标准后再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4.3.9.3 排烟除尘装置应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季节性生产厂应设置在季节风向的下风向. 4.3.10 实验动物待加工禽畜饲养区应与生产车间保持一定距离,且不得位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4.4 设备、工具、管道 4.4.1 材质 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吸水、不变形的材料制 做. 4.4.2 结构 设备、工具、管道表面要清洁,边角圆滑,无死角,不易积垢,不漏隙,便于拆卸、清洗和清毒. 4.4.3 设置 4.4.3.1 设备设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布局合理.上、下工序衔接要紧凑. 4.4.3.2 各种管道、管线尽可能集中走向.冷水管不宜在生产线和设备包装台上方通过,防止冷凝水 滴入食品.其他管线和阀门也不应设置在暴露原料和成品的上方. 4.4.4 安装 4.4.4.1 安装应符合工艺卫生要求,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应有足够的距离,设备一 GB 14881―94 般应用脚架固定,与地面应有一定的距离.传动部分应有防水、防尘罩,以便于清洗和消毒. 4.4.4.2 各类料液输送管道应避免死角或盲端,设排污阀或排污口,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堵塞. 4.5 建筑物和施工 4.5.1 高度 生产厂房的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卫生要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的需要. 4.5.2 占地面积 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 1.50m
2 高度不低于 3m. 4.5.3 地面 4.5.3.1 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铺砌,应有适当坡度,在地面最低点设置地漏,以保证不积水.其他厂房也要根据卫生要求进行. 4.5.3.2 地面应平整、无裂隙、略高于道路路面,便于清扫和消毒. 4.5.4 屋顶 4.5.4.1 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要有适当的 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以便于洗刷、消毒. 4.5.5 墙壁 4.5.5.1 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 修高度不低于 1.50m 的墙裙. 4.5.5.2 墙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其四壁和地面交界面要呈漫弯形,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 4.5.6 门窗 4.5.6.1 门、窗、天窗要严密不变形,防护门要能两面开,设置位置适当,并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4.5.6.2 窗台要设于地面 1m 以上,内侧要下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