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01 |
(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 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 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责令停业的;
(10)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11)财产 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标或 ?约或 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承担 谈判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文.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 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计偏离 二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人须知;
(3)合同协议书;
(4)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2.2.
1、 谈判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 损 由谈判人自己承担.谈判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人的响应文件 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响应文件 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人自行承 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 拒绝. 2.2.2 谈判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 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 书面材料、 函、传真,下同)送达谈判人.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