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1

3 - 化,公司总股本、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不变. 8. 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股价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影 响,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 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 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3 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 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 全体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按燃气股份相关 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

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 所持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3. 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新华闻、北京华光泰和 南宁管道分别持有本公司 311,527,928 股、35,160,000 股和 33,400,000 股,全部 用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闻控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为了保证本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华闻控股、上海新华闻、北京华光泰和南宁管道承 诺截止至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之前, 解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上海新 华闻、 北京华光泰和南宁管道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和承诺代为垫付的对 价股份数量的质押,保证不影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安排. 4.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同意为 截止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止未明确表示同意方案及股权权 属存在争议、质押、司法冻结等情形暂时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 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 代为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

4 - 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上海新华闻偿还代为 垫付的股票或折算成款项偿还, 并支付自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至偿还股票或折算款项日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 利、送股、转增股票等) ,或者取得上海新华闻的书面同意. 5. 北京华光泰同意在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其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 份数量后, 所剩余的股份数量全部用于代为垫付上海新华闻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 执行的部分对价;

代为垫付后,上海新华闻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北京华 光泰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北京华光泰的同意. 6. 南宁管道同意在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其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 数量后, 所剩余的股份数量全部用于代为垫付上海新华闻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 行的部分对价;

代为垫付后,上海新华闻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南宁管道 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南宁管道的同意. 7. 海口德元同意在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其承诺予以执行的对价股份 数量后, 所剩余的股份数量全部用于代为垫付上海新华闻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 行的部分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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