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01

8 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之一,民主法治首先体现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 主,这正成为中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中共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在改 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决策机制、监督制度,以及在市、县扩大党代表大会常 任制度试点等方面积极推进.其中,党内选举制度取得的进步尤为各方关注,各 地逐步确立了差额选举制度,部分地区引入了竞争机制.2001 年,四川平昌县 进行了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的试点.2004 年,四川省有

45 个乡镇党委书记通 过公推直选产生.截止

2005 年10 月,全国有

210 多个乡镇进行了公推直选的试 点. 不仅乡村基层组织的竞争性选举已成为党内民主发展的趋势, 而且有案例显 示党内民主逐步从基层民主走向地方民主.2003 年,江苏徐州市沛县进行了公 推公选方式产生县长候选人的试点.2006 年3~5 月,徐州市三个区的区长候选 人通过公推公选方式产生.这些举动标志着党内民主开始从基层走向地方.今年

5 月,有学者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文章指出,无论从民主的 内容来说,还是从保障中共党员的权利来看,竞争性选举都是中共党内民主不可 缺少的重要内容. 发展党内民主首先要建立体现中共党员选举意志的竞争性选举 制度. 而当下正在开展的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更是扩大党内民主的 一次新的生动实践.根据中央的要求,在提名、考察、选举等各个环节都要扩大 民主,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此次换届的全过程.为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 条例.其中,中组部

7 月份印发实施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 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强调考核评 价干部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拥护,这无疑将进一步扩大干部 选拔工作中的民主.

9 除了《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这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外,中央 近来还集中出台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 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5个法规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在换届中必须按法规办事.

8 月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的规定等问题. 即将颁布实施的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 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这一系列党内法规的出台,党内干部人事 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从完善人大制度到加强政协工作,从扩大公民的有 序参与到强化各方面的民主监督,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正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 序化的方向,按照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权的要求全面推进,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关链接 1: 通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民主选举的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

8 月22 日出版的《求是》杂志 上刊文指出,从1979 年把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以来,全国范围 内已经进行过八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和七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 这次县级人大代 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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