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1 |
4.5 报价文件递交时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4.6 提供的资金、技术与服务承诺须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7 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后密封.
5、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贰本副本.
三、报价文件的评审
1、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合理价位法.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是否符合采购需求、 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等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由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结合 采购预算对价格进行评定.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与投标人进行价格谈判,投 标人须确定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四、采购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无论采购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有关费 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贰万 元人民币(20000 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3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州银行中都支行 账号:0144
00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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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签订
1、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 同,视为放弃中标.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其他 采购方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 如有异常情况, 采购方可以暂不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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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需求
1、项目概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 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 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 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 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解下达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通知》 (遵市国土资发[2018]228 号)等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绥阳县人民政府授权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详查, 通过实地踏勘, 组织编制了 《绥阳县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以下简称 实施规划 ). 项目背景、目的和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 坚三年行动方案))(黔府办发[2018]24 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 补充下达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通知》(黔自然资办函[2018]110 号)要求,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 办法》,充分释放增减挂钩政策红利,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建设步伐,加大增减挂钩对脱贫攻 坚工作的支持力度.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一方面加快了绥阳县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 农 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使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激增,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