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1 |
三、本次收购的批准情况 本次划转得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产 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05]1383 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国有资 产的批复》 (河政函[2005]76 号)文件、中国化工《关于无偿划转广 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 (中国化工发资[2005]178 号)的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研究讨 论同意.
四、本次划转上市公司 17722.089 万股(非流通国有股),不存在 质押、冻结状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在提交本收购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河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5 池化工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2、在提交本收购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均没 有买卖河池化工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信 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 际控制人与河池化工、河池化工的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合计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河池化工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5%以上的 交易.
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信 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 控制人与河池化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进行合计金额超过 人民币
5 万元的交易.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尚无对河 池化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安排,亦不存在对其 进行补偿或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实际控制人无对河池化工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者安排.
第六节 资金安排 本次收购方式为行政无偿划转方式,因此不需向出让方支付资 金.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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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后续计划
一、后续计划
1、 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按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督促河池化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没有拟改变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可能对现任董事会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作局部调整;
4、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没有拟对上市公司的组 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 年内没有拟修改上市 公司章程及修改的草案(与后继立法或公司发展不符的章程修改除 外) ;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 年内没有与其他股东 之间就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业务存在任何合同或者 安排.
二、关于后续安排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为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条件,通过技术改造达到节能降耗、提高产 能、 消除污染和提高环保效益, 根据我公司与河池市国资委签定的 《广 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重组协议书》 ,我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了有关后续项目的论证、建设等工作,其中一些项目已组织实施,现 将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