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1 |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 年4月29 日9时-9时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4月29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宏业路
12 号容桂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二楼 容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8、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下招标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项目名称:2016 年度容桂街道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第6页,共56 页 容桂街道政务网(http://ronggui.shunde.gov.cn)
9、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中
32 号 联系
电话:雷小姐(0757-26385171) 传真:0757-26381813 监管部门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宏业路
12 号 联系
电话:叶小姐(0757-28386216) 传真:0757-263872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县东路捷旅办公楼四楼 联系
电话:梁先生 (0757-22316982) 传真:0757-22316982 邮编:528300 户名: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 账号:801101000766663417 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4月8日项目名称:2016 年度容桂街道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第7页,共56 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2016 年度容桂街道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第8页,共56 页2.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取得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资格(提供 CMA 证书复 印件) ;
3、按照顺德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顺德区社会环境检测工作指引》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通过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备案(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 局官方网站公示最新的 已在我区备案的环境检测机构名单 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检测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范围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委托的监测任务, 主要是对顺德区容桂镇排 污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的监测业务, 监测服务费由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 支付.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两家定点供应商来完成容桂街道
2016 年污染源监督 性监测服务任务,每家中标方不低于 30%的监测任务,剩下 40%的监测任务由采购方按 照中标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调配.监测次数为一年最少二次,最多三次.每家定点供应 商的最终工作量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监测任务为准.
二、技术要求
(一)采样和分析方法 废水、废气、环境空气等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专项任务执行其规定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如重金属污染 防治专项监测采用的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执行粤环办【2011】52 号文《关于转发环境 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