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01

六、聘用程序(博士) 博士及博士配偶聘用程序为:发布信息、个人申请、单位考核、 办理签约手续. 对于符合学校引进条件的(含符合条件的博士配偶安置),人事 部门直接办理签约手续;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的,人事部门汇总后,报 校长办公会研究.

八、其他要求(博士)

(一)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

8 年,准聘期为

5 年,准聘 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任合同,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任 合同. 准聘期业绩要求: (1)教学,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科研,具备下列一条中的一项: ①论文.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河南 师范大学认定的一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被 SSCI、A} HCI 收录本学科学术论文

1 篇或在河南师范大学认定的二级顶尖期刊 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2 篇或在 CSSCI 源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3 篇;

或本学科认定的国内外同类期刊上发表上述对应级别相同数量 的学术论文. ②项目及获奖.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或河 南省社会科学二等及以上优秀成果奖

1 项. ③到账经费.累计有

20 万元及以上的校外科研项目经费到账.

(二)上述货币待遇均为税前标准,币种为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三)引进人才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博士或从事非教师、非教辅系列的博士,经 学校同意接收后,享受正式工作人员基本待遇,不享受博士安家费, 但正常享受科研启动费和博士绩效工资.

(五)学校在引进人才来校时与之签署工作协议书(聘用合同),上 述待遇与工作业绩均需在工作协议书(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签署 工作协议书(聘用合同)之后提出的未约定的事项,学校不再受理.

(六)在规定的基本服务期内,学校一般不受理解除协议(合同)或 调离的申请, 如经学校同意或因中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任合同的, 需结清校内有关手续(安家费按照工作年限予以折抵;

科研启动费未 使用经费予以收回,已使用经费中除去形成学校固定资产部分,按照 工作年限予以折抵;

交回过渡住房等),学校给予办理离校手续.如 已解决配偶工作的,配偶一并离校.

九、学院资助(博士) 1.自2018 年1月1日起,教育学院配套文科

4 万元、理科

6 万元的 科研启动经费,全额资助博士论文出版(约4-5 万元). 2.全额报销博士来校考察、应聘的国内交通住宿费用(需符合财务规 定). 3.结合当年引进博士的科研质量与学科梯队情况, 给予

5 万元以内的 安家费补贴.

十、高端人才

(一)领军人才 1. 两院 院士;

2. 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二)卓越人才 1. 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

2. 千人计划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入选者;

3. 国家杰青 ;

4.国家一级教授.

(三)杰出人才 1.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

2. 国家优青 ;

3. 千人计划 青年项目入选者;

4. 千人计划 短期项目入选者;

5. 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6. 长江学者 青年学者;

7.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 入选者;

8.河南省 百人计划 人选、中原学者或其它省份同等级别的高 层次人才;

9.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承担国家社科基 金重大招标课题的首席专家或教育部重大招标课题的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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