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1 |
调整后资产账面价值 11,848.99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2,325.29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9,523.70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 12,969.23 万元,评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估增值 1,120.24 万元,增值率为 9.45%;
负债评估值 2,325.29 万元,评估增值 0.00 万元,增值率 0.00%;
净资产评估值 10,643.94 万元,评估增值 1,120.24 万元,增 值率为 11.76%.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9 年6月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4,381.85 4,381.85 4,035.25 -346.60 -7.91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6,699.13 6,699.13 8,165.97 1,466.84 21.90 其中:建筑物3,278.93 3,278.93 3,836.26 557.33 17.00 设备3,420.20 3,420.20 4,329.71 909.51 26.59 无形资产 768.01 768.01 768.01 0.00 0.00 资产总计 11,848.99 11,848.99 12,969.23 1,120.24 9.45 流动负债 246.94 246.94 246.94 0.00 0.00 长期负债 2,078.34 2,078.34 2,078.34 0.00 0.00 负债总计 2,325.29 2,325.29 2,325.29 0.00 0.00 净资产9,523.70 9,523.70 10,643.94 1,120.24 11.76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另册). 本评估结论在以下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下成立:
1、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注册资产评 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不承担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责任.
2、本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为该公司资产保持现状继续使用.
3、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对委托方和被评估 企业提供的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程序性的查验,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 承诺对其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5、本评估报告未征得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 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09 年6月30 日 起计算,至2009 年6月30 日前有效. 评估报告日:2009 年8月16 日.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此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徐敬旗 注册资产评估师: 任玉龙 注册资产评估师: 郑卿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16日 公司总部地址: 中国北京西城区安德路67号 邮编:
100011 分公司地址: 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3层 邮编:
750001
电话:(010)62033096 (0951)6738996 传真:(010)62036902 (0951)6730989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宇评报字(2009)第3037号 因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银川分公司的权益(净资产)转 让给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中色 (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包括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现场调查、收集评 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步骤,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 对评估对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的权益(净资产)价值 进行了评定估算,以对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的权益(净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