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1 |
18 周岁(含18 周岁生日) ,身故保险金数额等 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合同及附加合 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 12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9.7) ;
(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9.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9.9) ,或者驾 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9.10)的机动车(见9.11) ;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 他权利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9.12) .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 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依法由其监护人 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 益份额,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时间 为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险 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的;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 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 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 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 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申 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的原件: (1) 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