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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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0・31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6 年10 月31 日, 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金山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 马凯,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国务委员郭声琨、王勇 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科学 制定施救方案,严防次生灾害,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 准确发布信息,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督促地方切实加强煤矿安 全各项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 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务院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 10〃31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由安全 监管总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 局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管理、责任追究和综合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 -

2 - 实效 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 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 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指出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 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 10〃31 特别重大 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区域. 金山沟煤矿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石牛寺村,行政隶属 永川区五间镇.该矿属低瓦斯矿井,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煤层 为大石炭煤层和二连子煤层,有主、副、回风三个平硐,主平 硐口标高+375 米, 副平硐口标高+320 米, 回风平硐口标高+380 米.该矿井下有两套生产系统,一套布Z在大石炭煤层,是合 法生产系统,

2014 年12 月之后停止采掘活动;

另一套布Z在超 层越界开采的 K13 煤层 (位于大石炭煤层下部) , 是违法生产系 统. 事故发生在违法生产系统,该系统采用平硐、斜井开拓, 由+375米主平硐、 +375米~+93米提升下山 (由+375米主平硐施 工至+93米标高的提升下山) 、+93米下部车场、+93米南一运输 平巷、+93米北一运输平巷、+93米~+80米提升下山、+80米南 二运输平巷、 +93米~+80米回风下山、 +80米~+67米提升下山、 +320米~+67米提升下山(由+320米副平硐施工至+67米标高的 -

3 - 提升下山) 、+320米副平硐、+380米回风平硐及相应的煤层巷道 构成(见图1) . 金山沟煤矿在K13煤层分别从+93米南一运输平巷和+93米 北一运输平巷沿煤层走向方向布Z采煤眼,采用国家明令禁止 使用的 巷道式采煤 ① (见图2)工艺进行采煤作业.至事故 发生前,+93米南一运输平巷距+93米下部车场约30米处,往南 沿煤层走向方向每隔12米布Z一个采煤眼,其中,1# ~7# 采煤眼 已停止开采, 8# ~11# 采煤眼正在开采;

+93米北一运输平巷距+93 米下部车场约91米处,往北沿煤层走向方向每隔12米布Z一个 采煤眼,其中,1# ~6# 、10# 采煤眼正在开采,7# ~9# 、11# 、12# 采煤眼作开采准备.采煤眼为宽约2米、高约1.2米的矩形断面, 采煤眼和采煤工作面均采用木点柱支护.每个采煤眼口以里, 沿倾斜方向利用矸石堆垛保护采煤眼,回采过程中采用爆破落 煤,自制小矿车运输,局部通风机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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