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1 |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3月2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和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已结项, 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同意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528,519,956.55 元(含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235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发行了 424,594,25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8.0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0,999,998.57 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46,312,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帐人民币 3,354,687,998.57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1月23 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瑞华验字[2015]6205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2015 年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靖 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严格按 照该办法执行.2015 年2月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公司平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 方均严格履行协议明确之募集资金监管责任和义务,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中央广场支行
931900007710703 39,849,475.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51820188000104114 114,890,784.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平川支行
2704056729200097479 373,779,696.69 合计 528,519,956.55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2月6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公司以资本金方式投入白银热电联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392,000,000.00 元.
2015 年2月16 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募投项目剩余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白银热电公司委托 贷款,发放募集资金置换其前期投入白银热电联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82,558,809.16 元.
2、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18 年3月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18 年4月18 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