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1 |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3月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和魏家地矿扩能改 造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 慎决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 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本次公司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 健发展,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现场察看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查阅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本 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监 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