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01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规划编制服务招标(招标编号: HS17844BG073) .

2、用途:环境空气质量治理规划.

3、简要技术要求: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规划编制服务.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 民币

35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2 个月内完成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规划编制 服务全部工作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且通过专家评审.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挥发性有机物离线和在线检测能力;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7 年12 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7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 载或预览) .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12 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7日17:30 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 网上下载购买.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 易网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 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注册登记管理系统 自行组织登记. 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17844BG073)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6页共69 页 (同时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完 成供应商网上注册)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 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非现金方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 经营部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开户行:中 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账号:675657748640) .否则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 《标书下载确认回执》 . 《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 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 核对.

五、 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2、税务登记证(副本) ;

(若有)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12 月21 日9:30 时至 10:00 时(北京时间) .提前、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

4 室(地址:鹤山市沙坪 街道人民路

35 号一楼) .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12 月21 日10:00 时(北京时间) .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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