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1

1 德州市黄河流域 水 源涵养、防风固沙 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4-B1-13 德州市齐河县 东北至戴 寺村,西南至 潘庄村. 30.5 水源涵养、防风 固沙包含齐河 黄河水乡国家 湿地公园、齐河 县饮用水源地

2 德州市齐河县西南 防风固沙、土壤保 持生态保护红 线区 SD-14-B3-02 德州市齐河县 东至荣庄 村,西至段庄 村,南至油房 村西,北至西 桥村. 28.04 防风固沙、土壤 保持3德州市齐河林场 防 风固沙、土壤保持 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4-B3-06 德州市齐河县 区块 1:齐 河县表白寺镇 孙耿小学西北 侧;

区块 2:东北至许家,西 至蔡王庄,南 至大漠刘. 5.39 防风固沙、土壤 保持3该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要求,德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 4. B.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 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 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C.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电和气.用水、用电和用气量均能满足当地 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D.负面清单 ①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 〔2017〕34 号)的符合性分析 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 〔2017〕34 号)的符合性见表 2. 表2项目建设与〔2017〕34 号符合性一览表 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容 项目情况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 设项 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 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三、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四、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五、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六、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不属于

七、设计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 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 不能实现主要 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4

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的新建锅炉、窑炉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 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内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高污染 燃料的 锅炉项目. 不属于

九、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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