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1 |
(五)各地根据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发现病原学阳性 的, 根据病种特点按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或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 Z.集中监测发现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场(户),要及时组织进行 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联系人:李雪松;
电话: 0551-
62650644、62669100(传真). 省疫控中心 (监测) 联系人: 何长生;
电话: 0551-
62930645、 ―
9 ― 62930647(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疫控中心 (流调) 联系人: 金晓宇;
电话: 0551-
62930644、 63511382(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动物流感监测计划 2.口蹄疫监测计划 3.布鲁氏菌病监测计划 4.小反刍兽疫监测计划 5.马鼻疽监测计划 6.马传染性贫血监测计划 7.血吸虫病监测计划 8.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计划 9.猪瘟监测计划 10.新城疫监测计划 11.牛结核病监测计划 12.狂犬病监测计划 13.非洲猪瘟监测计划 14.疯牛病监测计划 15.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16.主要禽病专项调查方案 17.主要家畜疫病专项调查方案 18.生猪卫生状况、市场链与非洲猪瘟防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