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1 |
2019 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 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 责是: (1)贯彻中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 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 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事故灾难和 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 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县区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 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 建设. (4)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
2 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 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监测预警和 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 布灾情.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 救援工作. (7)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 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8)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 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 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 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0)依法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 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 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1)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
3 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 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 烟草、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 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 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中省驻汉和市属企业的安全 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 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 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 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6)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 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7)依法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消防监督、火 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