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2 |
2014 年1月1日后被引入吴江,团队应已与 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并依法缴纳个税社保. -4- 4.引才企业应具备同创新人才引进企业的资质.
三、扶持政策 按照《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吴人才[2016]8 号) ,给予创业人才 100-200 万元科研经费, 给予创新人才 50-100 万元的科研经费,给予创新团队 100-200 万元的科研经费,对诺 贝尔奖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的创新团队,一事一议,分年度 给予 300~500 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并给予创投、科技金融等资 助.
四、申报受理 1.申报办法: 申报人及单位进入吴江优秀人才网,登录区科技领军人才申 报系统(http://wjrc55352.zgwj.gov.cn/user/login.aspx)进 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 镇(区)科技部门网上审查并提交. 2.集中受理时间: 第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
4 月15 日-4 月30 日;
第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
9 月15 日-9 月30 日. 3.申报材料: 创业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 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营业执照、 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注 册不到一年的提供最新财务报表) 、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参保 人数不得为零) 、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
创业项目主要成果(专利 -5- 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 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 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个人社保证 明;
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缴纳养老保 险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实施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 他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团队成员每个人的身 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团队成员社 保证明;
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
团队成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缴纳养 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实施项目主要成果(专利 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其中国家 千人计划 专家或学位于
2000 年之前获得的除外.
五、其他事项 1.已获得 吴江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的人才(团队)及企业, 不得重复申报;
己获得苏州所辖其他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 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2.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6- 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 人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服务中心(吴江区科技局内) 联系人:张珏陈红梅 联系
电话:0512-63981898 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
1000 号吴江大厦 B 座18 楼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2017 年3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