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9-07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及湖北证 监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公 司对承诺履行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
2013 年12 月31 日承诺履行情况 事项类型: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人: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做出承诺的时间:2006 年4月14 日 《股份收购协议》中承诺的内容:
1、在武锅 B 不开展业务的市场或国家开 展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业务活动;
2、在武锅 B 不具有投标或承包有关项目的 资质,或武锅 B 拒绝或因任何原因不能从事有关项目的情况下,进行该类项目 的销售、分销或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投标或承包活动.同时,阿尔斯通中国应确 保其关联方遵守以上承诺. 承诺完成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二、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 的事宜;
不存在已披露履行承诺与实际履行不一致的情形.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