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2 |
2009 年9月28 日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本公司申请新 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160,595.00 元,由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农六师国 资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兵团投资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 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 兵团研究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 兵团建工集团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统众国资 )认缴,占新 增注册资本的 100%,出资方式为贵公司与农六师国资公司、兵团投资公司、兵团研究院、兵团建工集团、 统众国资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和《之补充协议》 :公司向 农六师国资公司、兵团投资公司、兵团研究院、兵团建工集团购买其分别持有的鸿基焦化 63%、27%、7.5%、 2.5%股权, 向农六师国资公司购买其持有的豫新煤业 51%股权, 以及向统众国资购买其持有的天然物产 30% 股权.公司以向上述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股权购买的对价.新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 268,851,955.00 元.
(三)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 所处行业:能源及煤化工行业 公司经营范围为:能源及煤化工投资.房地产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 农副产品、皮棉、棉短绒、长绒棉的销售(专营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产品除外) .计算机软件开发;
计算机技术培训咨询;
计算机软件及硬件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市场开发建设.仓储业 务.房屋及柜台租赁.广告业务.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经本公司2013年3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以下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1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本原则.公司在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 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 主要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 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当能够保 证取得并可靠计量会计要素的金额时,采用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⑴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 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