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2 |
二、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坚持 公开、 公平、 公正 和 转出无门槛、 转入有要求 的原则,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础, 转专业后更能 发挥所长的原则;
3.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在满足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 转入学生 服从学院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测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4.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实施细则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就读期间的全部课程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20%者;
(二)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三)确有专长,或对拟转入专业有特殊志趣和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 长;
(四)所学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的学习要求应与拟转入专业一致,英语、计 算机基础良好.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
(二)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 确约定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艺体类与非艺体类互转者;
(五)再次转专业者;
(六)应予退学的学生;
(七)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八)无正当转专业理由者. 3.转专业受理时间及程序
(一) 每年
5 月学校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拟接受的名额、考核形式及相关 要求等;
(二)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转专业申请,并填写《上海电机学院学 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结果报教务处核准;
(三)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按学生综合评价成绩 高低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将二级学院遴选结果报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组,经审核批准后, 将同意转专业学生信息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教务处负责将转专业学生 信息进行上报;
(五)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当年秋季学期开学转入新专业就读. 4.转专业学分的认定与补修
(一)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考 试合格,准予毕业.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该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 学院应对该生已经修习的课程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备案. 5.选拔方式
(一) 综合评价成绩由平均绩点和转专业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均绩点折 算为
100 分,面试成绩为
100 分: 综合评价成绩=平均绩点(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二)面试成绩须达到
60 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如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总成绩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a.总成绩 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b.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大学英 语
四、六级考试的成绩更好者,名次列前;
c.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大学 英语
四、六级情况相同,则高等数学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d.总成绩相同、面试 成绩相同、大学英语
四、六级情况相同、高等数学成绩相同,则大学物理成绩高 者,名次列前.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气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 38226275;
联系人:卫福娟. 机械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