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2 |
0 条(持有人选择)和财产授予人根据第
0 条(失效和退回股份) 选定的参加方案的员工,人数最多为
80 人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公司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
603160 上市规则指不时生效的证券交易所规则 管理委员会指根据方案成立的管理委员会 参考金额具有第 2(a) 条(股份购买)中规定的意思 参考奖励总额指财产授予人根据第
0 条(持有人选择) 不时决定的金额,适用于持有人购买和/ 或分配奖励股份 ,而参考奖励数额指一位持有人的任何该金额 相关收益指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股份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就信托持有的该股份所获得 的任何奖励股份和以股代息股份) ,但为免生疑问,不包括任何未缴款供股权、红利认股权证、 非现金和非以股代息股份分派、或销售它们的收益,或剩余现金 剩余现金指信托就奖励持有的现金(包括在香港持牌银行的存款所得的利息收入、现金收益及 销售所得) 退回股份指未能按照方案条款授予,或根据方案条款被没收的奖励股份及其相关收益,或被视 为退回股份的股份或其相关收益 方案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包括附于本文附录并于正式通过日 期通过的与方案有关的规则(可能会不时进一步重申、补充和修订) 股份指上市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份,而股份(单数)指其中的任何一份 股票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视情况而定) 子公司指目前且不时为财产授予人或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公司(属于公司条例第
1 部分第
4 条规 定的定义( 香港法例(第622 章) ) ) ,无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注册成立
3 信托指本信托契据声明的信托 信托契据指本契约的条文,可依照及按照第
13 条(更改权和永久性限制)不时予以重申、补充 及修订 信托基金指: (a) (1)受托人为本信托的目的而取得的所有股份,包括: (a)以结算方式支付给受托人 的现金或由财产授予人或任何其他人以其他方式出资的现金或(b)就信托所持股份的 现金收益或非现金和非以股代息分派销售所得净收益(2)剩余现金以及(3)信托所持 股份产生的此类其他以股代息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宣布的奖励股份及以股代 息) ;
以及 (b) 不时表现为以上(a)规定的所有其他财产 信托期指从正式通过日期开始到以下较早的时间结束的期间: (a) 自授予日期起到
60 个月结束时,除非财产授予人或者董事会按照方案另行书面通知;
(b) 下达财产授予人清盘命令或通过自动清盘决定的日期(除非是为了合并或重建的目的, 并且财产授予人的基本上全部经营、资产和负债转移给继承公司的情况下) ;
或者 (c) 财产授予人或者董事会向受托人通知信托终止的日期 受托人指上述所含受托人以及任何其他或替代受托人,作为本信托契据所声明信托的目前受托 人 标的股票指按照第
0 条(股份购买)以参考金额购买的股份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出于解释本信托契据的目的: (a) 标题仅为方便起见而插入,不得限制、更改、延伸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信托契据任何条 款的构成;
(b) 条款和附表指本信托契据的条款和附表;
(c) 对任何法规或法定条款的引用,应解释为对分别修订、合并或重新制定的法规或法定条 款的引用,或对实施受到任何其他法规或法定条款(无论是否经修改)修改的影响的法 规或法定条款的引用,并应包括任何根据相关法规颁布的次级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