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07-02

职工 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以及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报经办机构 同意,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医所需的交通、 食宿费用从工伤保 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 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 费用, 符合规定的, 从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 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 可 以按照规定配置, 所需费用按照国 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 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付. 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实是工伤 复发的, 工伤复发的劳动者依然可 以享有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根 据劳动者工伤情况来确定是否可 以解除劳动关系, 而不能随意解除 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 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因工致残被鉴 定为5-6级的, 保留用工关系, 安排 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 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 但职工可 以提出终止合同, 并一次性付清工 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的, 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本人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 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 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 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 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 缴费费率之积. 一些特殊的行业、 企业及其用工群体,员工流动性大, 用人规模波动性大, 按照用人 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 伤保险费,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困 难.为方便这些行业企业参保缴费,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定了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 纳办法》 , 结合实践做出缴费的具 体规定, 如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 以工程项目为单位, 按工程造价的 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等. 问: 从业者在多个单位参加工作, 工伤 保险该怎么办呢? 答: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 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职工发生工伤, 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 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王波 林光明 问: 二级重度残疾人从何时开始领取 待遇? 答: 根据威人社发[2014]21号文规定, 自2014年5月1日起

一、 二级重度残疾居民 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领取养老金的年 龄由60周岁调整到55周岁. 毕圣杰 缴费高低 决定了报销限额 提出申请 需注意这些 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 不能随意变更 申请可在威海市 范围内异地办理 延伸阅读 ―― ― 威海市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 种名单(64种) 冠心病, 肺心病, 脑出血恢复期, 脑梗塞 恢复期, 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 高血压病, 类风湿病, 糖尿病患者非胰岛素治疗, 结核 病抗痨治疗, 甲状腺机能亢进, 甲状腺机能 减退, 肥厚性心肌病,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过 敏性紫癜, 先天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瓣膜 病, 心脏或血管手术后长期抗凝治疗, 癫痫, 精神病(含抑郁症), 慢性肾功能不全, 慢性 肾炎, 肾病综合症,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慢性 肺纤维化,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哮喘, 痛风, 结石病, 慢性结肠炎, 胃及十二指肠溃 疡, 前列腺肥大, 慢性前列腺炎, 慢性盆腔 炎, 慢性附件炎, 更年期综合症, 股骨头缺血 性坏死, 肢端坏疽, 创伤性关节炎, 颈椎病, 腰椎间盘突出症, 银屑病, 白癜风, 帕金森氏 病, 脑垂体瘤, 进行性延髓麻痹, 重症肌无 力, 柯兴氏综合症, 神经性耳聋, 尿崩症, 原 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原发性神经性肌萎缩, 脑白质多发性硬化, 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MDS),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原发性血小板 增多症, 溶血性贫血, 骨髓纤维化, 白塞氏 病, 皮肌炎, 硬皮病, 脂膜炎, 结节性多动脉 炎, 骨关节炎, 干燥综合征. 职工社保缴费 年限不够十五年怎么办 如果参保职工是2011年7月1日之前首次参 保, 那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养老保险缴费 不满15年, 需先延续缴费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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