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02

(四)执行时间:补助发放时间自下文之日起执行.下文之 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下文之日起执行(之前不作补助);

下 文之后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到退休年龄次月起按规定办理.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于

2018 年10 月31 日前向 原任教学校(或乡镇中小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明溪县原代 课教师情况调查表》 ,并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包括:身份 证、户口簿、原代课工资花名册、教师资格证、中师(幼师) 毕业证等证明其本人身份、代课教师身份、代课工作年限的 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补报,原代课学校 ―

5 ― 应为原代课教师查找相关证据资料提供便利.

(二)学校初审.各中小学校(园)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 审核,严格认真核实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确认其提供的原始 材料真实有效,代课工作年限属实.经办人员、校长应分别 在复印件签署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应有每年

2 月、6 月,

9 月、12 月或次年

1 月的工资花名册,方可认定其一学期或 一学年的工作年限).提出符合条件名单,在所在地公示不少 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当地乡(镇)政府.村聘人 员应按村委会议事制度决定,由村委会确定的名单上报.

(三)乡镇甄别.乡镇指定熟悉原代课教师情况的专门人 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学校或村委会提交的情况进行 逐一调查和核实,形成调查记录,同时由乡(镇)派出所、计 生部门对原代课教师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情 况逐一进行审核.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应在当地乡(镇)政府、 原代课教师所在地村(居)委会、 原任教学校(或乡镇中小学校) 同时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 由乡镇在其 《明 溪县原代课教师情况调查表》上填写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 材料,一并报县教育局.

(四)县级核定.县教育局对乡镇提交的原代课教师材料 进行逐一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人员,在明溪县政府网站及原 代课教师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原任教学校(或乡 镇中小学校)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 ―

6 ― 育局在《明溪县原代课教师情况调查表》上填写意见进行确 认,将符合条件人员统计表报明溪县委、县政府,并报县财 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分级落实.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根据 最终认定名单,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项 补助补偿的发放.

(六)材料归档.所有原代课教师的材料复印件要由专人 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调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 本(复印件)、工作年限原始证明材料(工资册复印件)、查证 核实材料、公示结果、名册表等要按分级管理原则有序组卷, 装订存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各乡(镇)、县委编办、县综治办、信访局、教育局、财政局、 人社局、公安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 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教育局分管领导 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各乡(镇)也必须成立相应工 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原代课教师问题相 关工作.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