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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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年,国务院 《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也规定了子女顶替就业.时任国家劳动总局局长 康永和在上述办法的说明中指出: 这个办 法(顶替就业)比较好,有利于企业工人队伍的更 新,有利于促进生产,并能解决一部分城镇新成 长劳动 力的就业问题. [
1 3] 北京市第一机床厂1979年动员了
3 8
0 人退休,其中
7 5% 的人有子 女被招工. [
1 4] 天津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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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9 年集中搞了一次退 休顶替工作,让年老、体弱多病的职工退休,安 置了一大批待业青年.据统计,这期间有15.8万名职工退休,这种自然减员顶替所安置就业的 人数占三年安置总数的
2 9%,大大缓和了当时 突出的就业问题. [
1 5] 实践中,甚至在不符合法定 退休条件的情况下,父母为了让子女顶替就业而 非正常退休.有学者对北京市的八家企业顶替就 业情况进行调研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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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年施行顶替以来, ―
9 0
1 ― 男女职工平均退休年龄明显降低.男职工退休年 龄比顶 替前平均提前6.5岁, 女职工提前5.6岁,低于国家正常的退休年龄. 在2
1 0名顶替 者中,其父母属正常退休的6 4人,占3 0%;
非 正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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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占70%. [
1 6] 因此,国务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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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年颁布了 《 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 ,以规范和限制子女顶替 就业. 三是限制退休返聘.改革开放后,退休返聘 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为此,国务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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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年 颁布了 《 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 的通 知》 ( 已废止― ― ―作者注) ,该通知规定: 必须按照 《 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掌握退休、 退职的条件.凡是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就应 当动员他们退休、退职.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 须缓退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工人退 休以后,一般不要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他单 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工 人作技术和业务指导的,必须由原发退休费用的 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 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 各地也采取 多种措施严格执行该通知,如江西省丰城县采取 经济制裁措施,通过加倍征收管理费和停发工资 奖金的方式,强制各单位辞退聘用的退休退职工 人,1
9 8 1年底,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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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名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退休退职工人已经全部清退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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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7年, 劳动部办公厅 《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 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二条再次强调: 关于 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