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7-02

卖方将出售而本公司将收购该物业,代价为 新台币880,000,000元 (相当於约208,296,000港元) .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有关收购事项之进一步资料及载列有关该物业之独立 估值报告. 谅解备忘录 日期: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 订约各方: 买方: 本公司 * 仅供识别

4 董事会函件卖方: 达欣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於台湾注册成立之公司 将收购之物业: 该物业为位於台湾省新竹市光复段14地号之工业楼宇,地盘面积约为3,664.54 平方米 (1,108.52坪) .该物业之地盘乃划作乙种工业区,主要用作低危险程度的工业 及配套用途. 代价及付款条款: 收购事项之代价为新台币880,000,000元 (相当於约208,296,000港元) ,乃本公 司与卖方参考邻近可比较物业之现行市值及独立估值师戴德梁行有限公司提供该物 业之市值在新台币910,500,000元 (相当於约215,515,350港元) 之区间此指标后,按公 平原则商定. 根陆獗竿贾蹩,买方将按以下方式以现金向卖方支付收购事项之代价: (a) 可获退还之初步按金新台币24,000,000元 (相当於约5,680,800港元) ( 「初步 按金」 ) 须於谅解备忘录签订时由本公司向卖方支付,作为首期付款之一部 份;

(b) 新台币57,500,000元 (相当於约13,610,250港元) (作为进一步按金及首期付 款之部份) 须於正式协议签订 (正式协议计划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或之 前订立) 时支付;

(c) 新台币81,500,000元 (相当於约19,291,050港元) (作为第二期付款) 须於取 得该物业之使用许可证之日起计一个月内支付,预期使用许可证将於二零 零七年八月十二日或之前取得;

(d) 新台币570,500,000元 (相当於约135,037,350港元) (作为第三期付款) 须於 该物业之法定业权转让予买方一事完成时 (预期将於支付第二期付款后60 日作实) 支付;

及(e) 余款新台币146,500,000元 (相当於约34,676,550港元) 须於该物业之建筑工 程根蚍较蚵舴教峁┲杓仆荚蛲瓿杉案梦镆到桓妒 (预期将於支付第 三期付款后15日内作实) 支付. 除新台币880,000,000元 (相当於约208,296,000港元) 之代价外,收购事项不会 产生进一步投资成本. 本集团目前计划以银行融资来拨付收购事项约80%之代价,而其余约20%之代 价将以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或通过资本集资活动或同时采用上述方法来拨付.

5 董事会函件先决条件 谅解备忘录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a) 董事会已经批准收购事项;

(b) 卖方之董事会已经批准收购事项;

及(c) 有关监管当局已经批准收购事项. 倘若上述条件(c)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前尚未达成,订约双方同意将订立正 式协议之日期延长一个月.倘若条件(c)於订立正式协议之延长期限内仍未达成,谅 解备忘录将自动失效,而若谅解备忘录之任何一方并无违反本身责任,则初步按金 须全数退还予买方. 谅解备忘录将继续生效直至签立正式协议为止. 正式协议 谅解备忘录旨在订出订约各方有关正式协议以及收购事项之条款及条件之共识. 虽然谅解备忘录之条款可於其后在正式协议作出修订或扩充,惟预期主要条款将与 谅解备忘录所载者大致相同.正式协议乃计划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或之前订立. 本公司将於订约各方订立正式协议时再作公布. 有关该物业及卖方之资料 该物业位於台湾省新竹市光复段14地号,座落於台湾省新竹市之工业区.该物 业位於公道五路与中山高速公路之交汇处,毗邻新竹科学工业园区.新竹科学工业 园区为多间从事半导体制造行业等高科技公司云集之著名工业基地.该物业亦位於 台湾国立交通大学附近. 该物业之地盘面积约为3,664.54平方米 (1,108.52坪) ,其计划总楼面面积约为 20,084.91平方米 (6,075.69坪) .该物业之地盘乃划作乙种工业区,主要用作低危险 程度的工业及配套用途.该物业为一幢十一层高之工业楼宇,并设有三层地库停车 场.该物业目前仍在兴建阶段,其上部结构已经建成,目前正进行大楼内外的修整 工程.预期该物业将於二零零七年九月落成. 该物业仍处於发展阶段,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并无 录得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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