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0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办事处确定垃圾清运、劳务外包等入围单位项目 招标文件 第5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营业执照 三 证合一 证书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提供

2017 或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 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

2018 或2019 年度任意一个整 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的个人社保明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服务 问题发生任何诉讼或纠纷,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提供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服务 一栏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 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9 年05 月16 日至

2019 年05 月23 日;

(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1606 室;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和上述 3.1~3.4 项要求 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 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经核对 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办事处确定垃圾清运、劳务外包等入围单位项目 招标文件 第6页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所有材料必须是清 晰、完整的,若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要求证件不符合上述要求,工作人 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9 年05 月16 日至

2019 年05 月23 日;

(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16 层1606 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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