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2 |
不得以 国际部 国际课程班 境外班 等名义招生;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 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小学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要求,入学
2 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 及招生条件,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 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积极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提供公办学位. 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执行.自愿回 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由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安置.
(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纳教育制 度和入学鉴定评估制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 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通 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途径进行合理 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 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
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 收视障学生,面向城区(奎文区除外)招收适龄孤独症儿童.学 生父母于
7 月13 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带子女 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
2219 号,
8 潍坊聋哑学校院内;
联系
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鉴定. 家长根据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 议,送子女接受适合的教育.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 高度,充分认识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 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实际,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 责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 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要认真梳理招 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应 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
(二)完善系统,规范流程.2019 年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 校招生中的 招生政策宣传―网上信息采集―线上信息审核―反 馈审核结果―确定或选择就读学校―自动分配学位―随机自动 编班―在线生成入学通知书和入学代码 等工作继续通过高新入 学报名平台完成,并通过与公安、国土等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 口,进行房产、户籍、年龄、学籍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
(三)加强宣传,阳光招生.坚持线上线下联动,通过网上 报名平台、高新区管委会网站、 潍坊高新区发布 潍坊高新 传媒 潍坊高新教育 等网络媒体、高新电视台 教育专栏 等电视媒体和学校门口公示栏、 居民小区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 科学、规范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或张贴海报、微信二维 码,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及流程.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
9 校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按有关规定执行.
8 月1日前,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招收新生可以公开 的基本信息面向全部学生、 家长和群众公示,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学校在新生入学须知上要印制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 (8791010)、潍坊市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4000911580)、高 新区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191002)电话,方便学生及家长进行教 育政策咨询、诉求表达、建言献策等.
(四)平行分班,规范办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均 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安排同年级各班任课教师,利用 招生平台进行一键随机分班, 分班过程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 督,坚决防止出现择班、择师现象.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举办重 点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切实保障教育公平.严禁学校向校外 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