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2 |
二、报价文件 3.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使用中 文简体字. 3.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 报价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报价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4.1 商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具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报价函(见附件 1) ;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
(4)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
(5)服务项目偏离表(见附件 3) ;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液压与气动综合实训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 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4.2 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报价明细表;
(见附件 4)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3)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
(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5)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附件 5) ;
(6)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或彩页、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5. 报价 5.1 本次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供应商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 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 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 安装、 调试、 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 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 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供应商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单独填报报价明细表. 5.3 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 5.4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及其他事项. 5.5 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明细表显著处注明. 5.6 报价优惠应对应报价明细表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 超出询价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 惠,在评审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5.7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货物配件、 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 5.8 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6.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自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 7. 报价文件签署与其它规定 7.1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 等字样的印章) . 7.2 供应商应准备四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在每一份报价文件 上要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 一致,如果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7.3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 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7.4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5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由于编排 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者找不到,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 承担. 7.6 报价文件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报 价将被拒绝. 7.7 供应商如参与多个包,报价文件可装订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