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2 |
55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12 5,492,094 3,750,824 可收回税项1,519 1,681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於财务机构之受限制结余1,115,382 1,340,732 存款期超过三个月之银行存款2,722,719 840,4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136,379 8,657,193 流动资产总额29,664,373 19,637,448 C
5 C 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重 报)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3 10,167,760 8,505,257 计息借贷-有 抵押2,846,064 1,309,485 -无抵押2,088,871 4,104,205 4,934,935 5,413,690 应付税项131,692 114,273 流动负债总额15,234,387 14,033,220 流动资产净额14,429,986 5,604,22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79,887,250 59,089,972 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项13 299,269 94,077 计息借贷-有 抵押13,537,237 13,086,781 -无抵押20,053,995 12,953,532 33,591,232 26,040,313 递延税项负债5,301,410 4,312,044 非流动负债总额39,191,911 30,446,434 资产净额40,695,339 28,643,538 权益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股本17,329,537 7,405,414 储备16,596,570 15,148,865 33,926,107 22,554,279 非控股权益6,769,232 6,089,259 权益总额40,695,339 28,643,538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C6C附注: 1. 编制基准此等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 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而编制. 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者贯彻一致,惟因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并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度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除外(进 一步详情载於附注2) .财务报表乃以港币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近的千元数.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二零一八年度全年业绩初步公告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於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有关财务资料均取自该等财务报表.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须予披露有关该等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之规定向公司注册处送呈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并将於适当时候送呈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发表报告.上述两个年度之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
亦无提述核数师在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强调有任何事宜须予注意;
且并未载有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407(2) 或(3)条所指之声明. C
7 C 2. 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本集团已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股 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采 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保 险合同」 时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 融工具」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 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 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 户合约收益」 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转 让投资物业」 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 诠释第22号 「外 币交易及垫付代价」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之年度改进「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