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2 |
01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 营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 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7 年9月13 日开始支付
2016 年9月13 日至
2017 年9月12 日期间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 营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 宁资
01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136703
4、发行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 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 亿元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 定不变,在存续期第
5 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内第
5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 续期前
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 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 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 关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 的相 关规定办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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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9月13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3 年, 年的
9 月1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2021 年间 年的
9 月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9月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 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9月1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13、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7 年6月27 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债 券 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10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