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8
三、环境质量状况.13
四、评价适用标准.16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3
七、环境影响分析.24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8
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30
十、结论与建议.34 杭州炫唛娱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0571-56062626
1 杭州中河中路
281 号金峰大厦 9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炫唛娱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炫唛娱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谢秀蕊 联系人 毛小玲 通讯地址 余杭区乔司街道永和村博卡路
16 号402-1 联系电话
18857881689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01 建设地点 余杭区乔司街道永和村博卡路
16 号402-1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R8911 歌舞厅娱乐活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8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3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7.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营业日期
2016 年4月1.1 项目由来及依据 1.1.1 项目由来 随着乔司地铁站的开通,旅游、服务行业的稳步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乔司当地的旅游、服务行业的前景十分广阔.因此自然人谢秀蕊拟投资组建杭州炫唛 娱乐有限公司.该项目拟建地位于余杭区乔司街道永和村博卡路
16 号402-1,项目租 用浙江博货科技有限公司的 4F 经营场所,其营业面积为 1850m2 ,本项目主要经营量 贩式 KTV 项目,不设餐饮,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分类归属于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76 娱乐 场所 ,营业面积
1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 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
2048 号)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 杭州炫唛娱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0571-56062626
2 杭州中河中路
281 号金峰大厦 9F 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项 目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1.2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08.6.1 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2016.1.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