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2 |
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 构出具的证明. 4.就业居住时间.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由社保部门直接核实;
选择以工作年限计 分的,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由人 力资源部门审核;
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 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由工商 部门审核;
选择以居 (暂) 住证核定的, 提供历年流动人口居 (暂) 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四种计分方式四选一). 5.居所情况.提供申请人本人或随迁人员(配偶或未成年 子女) 名下的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 ―5― 同(非住宅类房产、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与申请入户镇街不一致的 均不加分).以随迁人员名下的自有居所申请加分的,须同时提 供能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证. 6.年龄情况.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 7.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参加我市志愿者 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协会开具的《东莞市积分制入 户志愿服务情况申请表》和《志愿服务记录表》时数证明;
参加 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的, 提交 《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 8.参加义务献血.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无偿献血 证》. 9.慈善捐赠.提供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0.纳税情况.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 提供缴税凭证. 11.科技方面.提供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 12.纳入我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由本人申报《东莞市人才 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已上环的, 提交上环证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 查环查孕证明;
已结扎的,提交结扎证明. 13. 镇街引导.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
三、积分制入户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 一口受理、并联审核 的要求, ―6― 由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负 责审核、评分.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 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 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 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 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
二是登录东莞市人力 资源政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镇街新莞人服 务管理中心确认报名.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应 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 场打印受理回执,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归档处理.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于受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资 料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
(二)资料初审.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 料后,初审职能部门和机构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 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申 请人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审核进度.
(三)资料复审.资料初审完成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 中心于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并提交辖 区卫生和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 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 ―7― 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