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2 |
4 万余元.迫于无奈,该公司诉 至市人民法院.市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 调解,但王某迟迟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于是,该公司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的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的 强制执行申请时已多次通过电话向王某进 行协商,王某也表示愿意主动还款,该公 司也表明愿意免去货款的零头.但如出一 撤的是,王某一直没有付诸实际行动,本 案件也因此陷入僵局. 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对被执行人王某的多 次电话沟通,其实对方还是有还款意愿 的,只是对方并非长期呆在东阳,无法面 对面地进行详细协商,从而给案件解决带 来了一定的困难. 如今, 浙江移动微法院 的出现让类 似情况不再成为阻碍 执行难 的一大难 题.据悉,该款微信小程序能让申请执行 人从立案到结案足不出户,只需动动手指 即可连接法院专网和公网,实现数据互 通,让其在手机上实现案件办理的全流程 执行.其次,执行干警也可利用该小程 序,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向申请执行人 实时推送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14个节 点信息.期间,申请执行人可在该小程序 上与执行干警沟通交流,还能视频连线执 行现场,此举让以往可能发生的信息不对 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让人放心的是, 该微信小程序只利用数据而不搜集数据, 有效地保障了相关数据安全. 自3月份以来,市法院执行局已向执 行当事人 (包括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发送执行节点信息、进行交流互动和终本 约谈
3765 次,较好满足了对方的知情权、 监督权.得益于该小程序的推行,12368 司法服务热线投诉找法官难的来电占比也 有大幅下降. 执行双方不出户 掌上即可办案件 市人民法院 移动微法院 破解 执行难 记者 黄保平 通讯员 徐洋 李阳 一名女子在中介推荐下买了套新房,成 交后却发现房屋有人居住.近日,市法院巍 山法庭审结了一起因房屋买卖而产生的退款 纠纷.
90 后周女士是东阳本地人,工作收入 不错,想买一套房产用于投资.2018 年6月,在中介小刘的推荐下,周女士对一套位 于杭州郊区的一手现房动了心.小刘就带周 女士去售楼处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周女士提出去实地看房,小刘和售楼处 工作人员仅带周女士看了样板房,说是一样 的.基于对小刘的信任,周女士就签订了合 同,并一次性付清了全款,小刘还保证三个 月内便可拿到产权证. 然而半年过去了,产权证的事情还是杳 无音信,周女士多次与小刘联系也未果.周 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便前往所买的楼盘实 地查看,当看到自己所买的房子后,周女士 傻眼了. 原来,周女士所买的房子并非她认为的 新房,而是被人装修过,更可气的是里面已 经有人入住.经周女士了解,该住户是 2012年从开发商手中租过来的. 原来自己所买的房子早在
2012 年就已 建成,开发商还进行了出租.周女士一气之 下报警.通过两个月艰难的维权,开发商终 于承诺于
2019 年年初全额退还购房款.然 而到了履行期限,开发商并没有退款,周女 士又找到开发商协调.开发商表示,他只收 到了25万元购房款,剩余的10万元由房屋 销售代理公司收取,代理公司收取该
10 万 元后给了中介小刘4万元.现在中介小刘的 4万元未退还,因此这个购房款无法按时退 给周女士. 开发商联系了小刘,小刘表示只能退 1.9 万元,剩余的款项应该由周女士退.原来,小刘为了做成此单,将2.1 万元中介费 作为返点让利给周女士.小刘认为,既然周 女士要退房,就应当返还 2.1 万元.周女士 为了能够早日拿回购房款,便在开发商的协 调下,同意退还小刘 1.6 万元,并出具了承 诺书.小刘在协调的次日将4万元款项退还 了开发商.周女士也马上收到了购房款. 小刘退款后,就要求周女士退还承诺的 1.6 万元.周女士认为,自己当时的承诺是 无奈之举,自己为了维权请假两个月,工资 损失上万元,小刘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