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2 |
抽样基数:认证产品的抽样基数为
1000 个;
样品送检:抽样后,申请方应在认证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 4.1.2 样品数量 按照认证单元划分在每一单元中各抽取相同样品
2 份,将样品密封后待测,一份送交检测机构,另一份 封存备用. 4.1.3 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 CQC 有关规定处置. 4.2 产品检验 4.2.1 依据标准、检验项目及方法 (1)依据标准: 无石棉建筑制品:HJ/T 206-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
轻质墙体板材: HJ/T 223-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
建筑砌块: HJ/T 207-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建筑砌块》;
人造石材产品: 放射性应满足 GB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中 A 类建筑装饰材料要求;
铺路材料产品: 除应满足 HJ/T 207-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建筑砌块》要求外,其使用 的树脂应满足 GB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使用的胶粘剂 类物质,应满足 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2)检验项目及方法: 检验项目及要求应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及标准中的规定. 4.2.2 产品检验时限 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 和检测费用算起. 4.2.3 判定 样品按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则判定为符合产品认证要求,若 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则判定不符合产品认证要求. 如果检验结果未达到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安排该型号产品的检测,符合认证指标要求则判定为合格,若 复验结果仍未达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样品检测不合格. 4.2.4 产品检验报告 由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负责给申 请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4.3 关键原材料要求 CQC51-015367-2010 资源综合利用型建筑装饰材料 第3页共5页 关键原材料详见资源综合利用型建筑装饰材料产品描述(CQC51-015367.01-2010).为确保获证产品的 一致性,关键原材料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抽样进行 检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CQC 批准后方可使用. 5.初始工厂检查 5.1 检查内容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环保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产品环保指标为核心、以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 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安全环保指标的关键部件/材 料进行现场一致性确认,并对工厂的生产设备、检测资源配置以及人力资源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5.1.1 工厂质量环保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 003-2009《轻工纺织建材类产品环保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和包装物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所用材质(种)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描述上 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有害物质含量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描述的描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