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2 |
其原有账户确需保留的, 按本办法规定报市财政局审批确认后予以保留, 并根据市级财政国 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按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归并、撤销. 第四十六条 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内 部的基层预算单位开户报批等具体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报市财政局 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 支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03 年8月1日起实施.
3 个月内 (即到10 月31 日)完成现有预算单位的账户归并工作. 附件:1.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2.市级基层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3.市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 4.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5.市级预算单位主管单位变更登记表 附件一 申报单位(盖章): 机构代码: 开户职能部门 账户类别(用途) 开户行全称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注: 账户类别(用途) 按《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