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02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人函〔2017〕28 号 关于

2017 年东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 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分局、职业培训院校: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 号)和《关于进 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东人发 〔2014〕49 号)有关规定,2017 年东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 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受理注意事项

(一)截止本通知颁发前,已提交至补贴系统的补贴数 据且经人力资源分局复核通过的,按照东人发〔2014〕49 号 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证书核发日期在本通知颁发日之前的,按照 东人发〔2014〕49 号文有关规定及本通知有关申报事项的规 定执行. 资格证书核发日期在本通知颁发日之后的,享受技能晋 升培训补贴对象须持有广东省组织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获 ―2― 得的资格证书 (2017 年统考类工种项目以国家或省厅公布为 准,通常每年

3 月份公布),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核 发的资格证书(东莞市目前开展的日常鉴定项目表见下表, 具体以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发布为准).

二、补贴指标发布原则 根据粤财社〔2014〕128 号和东人发〔2014〕49 号文件 规定,申请人除符合规定条件外,须获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指标后并在补贴申报系统成功提交,方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 补贴. 指标发放遵循"个人申请先后顺序受理, 资金用完即止" 的原则.

三、补贴指标发布计划.

(一)省下达我市

2017 年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专项补 助资金

3877 万元,按照人均申领

2000 元的补贴标准,预计 申请指标共有

19385 个,具体指标数量随各工种等级补贴金 额而变化, 以专项资金

3877 万元核拨完毕为止. 为解决

2016 年申请存量较多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局将于

2017 年1月18 日上午 10:00 发放

10000 个指标.从2017 年2月份起,每 月第

2 个工作日上午 10:00 发布当月指标

1000 个,按资金 结余情况,剩余指标将全部在

9 月份发放完毕.

(二)因省下达我市专项补助资金数量有总额限制,本 年度指标发放至

2017 年9月,2017 年10-12 月指标将在次 年专项资金下达后发放,申请人可于次年系统开放时申请. ―3―

(三)目前省厅正对补贴申报系统设置功能进行优化, 包括优化工种指标设置功能.据统计,我市申请补贴的工种 项目集中在育婴员、中式面点师、艺术化妆师等工种,与东 莞制造业城市对技能人才需求不符,拟对较为集中的工种项 目指标进行限额设置.具体实施时间待省厅申报系统功能改 造完毕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补贴系统获取指标且成功提交后,须本人前往 受理窗口办理,向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在省系统填好后直接 打印,本人在办理现场亲笔签名并加盖本人指模,粘贴个人 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东莞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非东莞户籍学员 提供).

(四)资格证书核发日期在本通知颁发日之后的,需提 供广东省组织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获得的资格证书、或东莞 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 供在 http://www.gdosta.org.cn 网站"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证 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