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2 |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① 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 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下同.
5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② 或相关专业 ③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 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 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 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 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或 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 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 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或现场操作时,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
3 ② 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③ 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
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 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 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
普通高校:护理学、 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下同.
6 人(含)以上单数.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时,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 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1.8.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min;
技能考核时间: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不少于 90min, 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考核时不少于 30min. 1.8.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在计算机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必要的流动水源、玩具、婴幼儿睡眠和配餐活动物品,且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并配 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