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2 |
0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含中转 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 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 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和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 备案证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分项名称:首次申请、到期换证、信息变更、备案产品注销
三、办理依据
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一号)第四条 第二款 市建委对尚未纳入国家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用于本市 的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准用管理;
未取得市建委核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 工程材料,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2、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四十二号)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取得生产许可、 强制产品认证或者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
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号)第一 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 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备案的行政管理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设立 若干服务窗口受理建材备案.
(二)审批内容
1 本市实行备案管理的钢材、 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构件、 水泥 (含中转散装水泥) 、 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路路用材料等 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和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具体产品大类和类别见下表: 序号 备案产品大类 备案产品类别
1 建筑用钢材 01钢结构工程用钢(含钢结构构件) 建筑用钢材 02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筋
2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03外墙保温系统、04屋面保温材料
3 墙体材料 05砖、06砌块、07板4商品混凝土 08商品混凝土、09混凝土外加剂
5 预拌砂浆 10预拌砂浆
6 混凝土构件 11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配件、11预制 桩、12市政管片
7 管道 13给水管、14排水管、15电工套管
8 建筑涂料 16建筑涂料
9 建筑粘结材料 17胶凝剂、18密封材料
10 防水材料 19防水卷材、20防水涂料、21其他防水材料
11 建筑用石材 22建筑用石、23饰面石材、24再生骨料、25再生 粉料
12 水泥 26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27混凝土掺合料
13 建筑门窗 28建筑门窗
14 建筑遮阳 29建筑遮阳产品
15 建筑幕墙 30建筑幕墙(支撑装置、铝合金型材)
16 玻璃 31建筑玻璃(含建筑玻璃用功能膜)
17 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 32表具、33数据采集器
18 市政公路路用材料 34沥青混凝土、35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36水泥 稳定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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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效力 实行备案管理的建材产品,其建材供应商应当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的,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本市建材备案的有效期为两年. 建材供应商应在备案有效期截止日前90天内办 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