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2 |
(四)审批对象 建材的生产单位及其授权经销商或者港、澳、台及境外销售总代理单位.
五、审批条件
(一)首次申请
1、准予批准的条件 (1)属于备案范围的建材产品(附件1);
(2)申请资料符合首次申请备案要求(电子版和书面);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
2、不予批准的情形 (1)建材产品不属于备案范围;
(2)申请资料不符合首次申请备案要求;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二)到期换证 在备案有效期内, 未被管理部门要求整改、 监督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无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建材供应商通过建材信息系统上传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或 相关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即可换证.
(三)信息变更
1、准予批准的条件 (1)属于备案范围的建材产品(附件1);
(2)申请资料符合信息变更备案要求(电子版和书面);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
2、不予批准的情形 (1)建材产品不属于备案范围;
(2)申请资料不符合信息变更备案要求;
3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四)备案产品注销
1、准予批准的条件 (1)属于备案范围的建材产品(附件1);
(2)申请资料符合产品注销备案要求(电子版和书面);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
2、不予批准的情形 (1)建材产品不属于备案范围;
(2)申请资料不符合产品注销备案要求;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网上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申请人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门户网站(http://www.shzhjw.gov.cn)网 上政务大厅-建设管理, 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 备案须提交的其他申请资料以电 子版形式同时上传.
2、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办理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 、 规定的备案申请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至本市建材备案相关受 理服务窗口 (附件 2) 办理备案手续, 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符合形式标准和目录要求. 申请资料的形式标准如下: (1)申请资料应按本办事指南申报材料目录的顺序排列;
(2)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办理人员须携带本人 身份证明,备案申请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备案受理服务窗口留存,原 件经核对相关内容后退还给申请办理人员;
(3)申请资料采用 A4 纸,普通装订;
(4)申请资料的种类应符合目录要求.
(二)申请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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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申请 首次申请备案应按照表
1、表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表1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适用范围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 料备案申请书 通过企业法人一证通 登录后,网上填报 / 全部建材产品
2 申请办理人员身份 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申请办理人员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全部建材产品
3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 复印件
1 实行生产许可管 理的建材产品
4 工商营业执照 (限分 支机构生产的,应同 时提供分支机构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未实行生产许可 管理的建材产品
5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 测机构出具的产品 检测合格证明 (可在 以下四种检测合格 证明中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