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长江.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 无2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概述 江苏力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0 万元, 位于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恒 山路
65 号,租赁江苏星驰变压器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约 3500m2 ,外购尼龙、碳素 纤维,添置高性能碳素复材基膜智能生产流水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高性能碳素复材 制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生产过程无化学反应过程. 碳纤维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服役性能、耐劳耐久性能、轻量化效果优异以及综合成 本优势明显的优点,配合更有效的成形工艺,能够解决单一树脂材料的普遍缺点:承载 能力不高,中档树脂的耐热性偏低,使之用在汽车的承载建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 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其修改单(生态 环境部第
1 号令,
2018 年4月28 日实施) , 本项目属于 十
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
57、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其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力弗特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 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 影响报告表. 1.1.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恒山路
65 号3号、4 号厂房内.项目 北、东侧均为江苏星驰变压器有限公司厂房,南侧为厂房,西侧为广岛铝工业有限公司. 最近敏感点目标为距离本项目东侧 250m 处的云萃公寓.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
500 米土地使用状况见附图 2. 1.1.3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高性能碳素复材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修订) 》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2013 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和《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通政办发〔2007〕14 号),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相容性分析
3 本项目位于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恒山路
65 号,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本项目不属 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对照 关于对苏通科技产业园一期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 意见 ,本项目符合苏通科技产业园一期规划要求. (3)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 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要求, 到2020 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削减 20%以上 本项目使用符合要 求环保设备,完全符合文中所述精神.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 方案的要求. (5)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与《南通市生态 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通政发〔2013〕72 号),本项目距老洪港湿地公园 4150m,不在 二级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生态红线的相关规划相符.南 通市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附图 3. ②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2017 年南通市环境质量公报》,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