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2 |
13 利润分配: 董事会建议,以现有总股本7,234,807,84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元 (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591,657,726.34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股每 10股转增3股.若截至2018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利润总 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此项预案尚须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将会适时公布有关记录日期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期的资料,以便确定收取末期股息及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资格. 根懔惆四暌辉乱蝗丈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本公 司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 (定义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派发股息前,需为该股 东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 有限公司、 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皆被视为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有, 而本公司将於代扣10%的企业所得税后向该等非个人股东派发股息.对於应付予名列本公司H股股 东名册的自然人股东的股息,本公司则无需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 任何持有以该等非个人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之自然人士投资者,倘不希望由本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则可考虑将相关H股股份的法定所有权转至其名下,并应将所有相关H股股票连同过户文件送 往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办理过户手续.
14 利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