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2 |
500 10.00 安徽新华长江投 资有限公司 1,000 10.00 安徽省外经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300 6.00 安徽省外经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
600 6.00 上海市黄浦区国 有资产总公司
100 2.00 上海市黄浦区国 有资产总公司
200 2.00 合肥庐阳国有资 产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100 2.00 合肥庐阳国有资 产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00 2.00 合计 5,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2016 年11 月28 日,海通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海通开元投资 天禾律师事务所 中环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3-3-4-6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765,000 万元增加至 1,065,000 万元.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 司本次股东出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海通证券 765,000 100.00 海通证券 1,065,000 100.00 合计 765,000 100.00 合计 1,065,000 100.00
(四)2016 年11 月17 日,安年投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由 1,913.20 万 元变更为 1,460 万元.安年投资本次合伙人出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合伙人名称或姓 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合伙人名称或姓 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金通安益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10 0.52 金通安益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10 0.68 曾年生 611.20 31.95 曾年生
400 27.40 储节义 1,292 67.53 储节义 1,050 71.92 合计 1,913.20 100.00 合计 1,460 100.00
四、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此前已披露的关联方,发生如下变 化:
1、中环环保新增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即副总经理马国友.
2、安徽省池州市美安达置业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 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持有该公司 66.69%股权.
2016 年10 月17 日,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该公司 66. 69%股权转让 给安徽省无为县福曜置业有限公司.
3、安徽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张晨 控制的企业,张晨持有该公司 70%股权.2017 年1月23 日,张伯中通过继承取 得该公司 70%股权.
4、安徽美安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7 年3月7日更名为 安徽美安达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天禾律师事务所 中环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3-3-4-7
5、合肥通联玻璃有限公司于
2017 年3月15 日更名为 合肥通联新材料有 限公司 .
6、因发行人独立董事郭景彬担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该公 司成为中环环保的关联方.
(二)2016 年度,除《律师工作报告》 、 《法律意见书》 、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已披露内容外,发行人仅发生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关联交易,发 行人
2016 年度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金额为 128.17 万元.
(三)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环 环保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房产 中环环保拥有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
948 号4幢厂房
202 室的
1 处房 产,以及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
948 号6幢厂房
301、
401、501 室的
3 处房 产换发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具体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O) 用途 取得方式 他项 权利
1 皖(2016) 合不动 产权第0217396 号 庐阳区阜阳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