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2 |
5 元、3,332,844.06 元和 2,851,033.13 元,营业收入为 12,193,154.61 元,利润总 额为 1,777,993.48 元,净利润为 1,499,506.26 元. 四)目前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会计期间: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 资产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为:直线法;
主要税项及税率:主要税项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附加、水利基金等.其中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 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水利基金税率为0.1%. 郡原物业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经营不存在国家政策、法规 的限制.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因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故聘请评估机构对该经济行为 涉及的 郡原物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 郡原物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 评估对象为 郡原物业 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 郡原物业 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及流动负债.按照 郡原物业 提供的截至
2012 年12 月31 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5,613,233.14 元,5,141,534.64 元和 10,471,698.50 元.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由于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
6 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
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