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2 |
4 优先地区主要是北部的加利利(Galilee)、 南部的内盖夫(Negev), 以及耶路撒冷.立法会秘书处IN13/13-14 资料研究组第5页总科学主任办公室提供的支援计划 2.9 总科学主任办公室提供多项支援计划,以鼓励以色列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总 科学主任办 公室推行的主要支援计划如下 (详情 载 於表 1): (a) 总科学主任办公室的研发基金(R&
D Fund)是主要支援工具,提供高达核准开支 50%的金额,有条件资助以色列 公司进行研发项目;
(b) 科技培育计划(Technological Incubators Programme) 为拥有创新意念但缺乏资金的新生企业提供资助,以培育其发展创新科技业务5 ;
(c) TNUFA计划(TNUFA Programme) 针对处於非常初步阶段(前种子期 )的科技创业者,为 其提供支援.每 个项目可获 高达核准开支85% 的补助金,上限为5万美元(389,000港元 );
及(d) MAGNET计划(MAGNET Programme)旨在资助由个别企业及学术机构组成的联营企业,携手开发一般性的及竞争前期的技术.计划提供的补助金额高达核准预算的66%6 .至於有关生物科技、纳米科技、医疗设备及储水 和能源技术的研究项目,则可获批高达核准预算90%的资助.
5 科技培育计划在1991年推出,适用於全国各地,并由总科学主任办公室提供指导及支援.在2013年,有24间培育公司在以色列运作,每间公司推行8至 10个项目.6在MAGNET计划下,透过与学者合作,产业公司能增加其在研究及技术方面的应用,并加强其在发展具出口潜力的创新及高增值产品的能力.立法会秘书处IN13/13-14 资料研究组第6页表1―― 总科学主任办公室管理的主要计划计划计划宗旨及目标政府资助金及特许使用费(1) 研发基金(2) ? 适用於所有有意参与技术研发的以色列公司,不论小型新创企业或大型公司.研发项目必须持续最少1年,并预期能够开发新产品或可显著改良现有产品或工序.?资助金额:核准开资总额的20%-50%. ? 特许使用费:首3年 为出售产品收入的3%, 其后每年为3.5%. ? 2012年的拨款总预算为3亿 美元(23亿港元). 科技培育计划?透过培育公司培育及支援拥有创新意念的初次创业者,让他们能够成立自己的公司,并把意念转化为商品.每个项目的培育年期大约2年(3 ) . ? 资助金额:就50 万至80 万美元(390 万至620 万港元)的项目而言,最高资助金额为核准开资的85%. ? 特许使用费:出售产品收入的3%-5%. ?
2012 年的拨款总预算:4,700万美元(3亿6,600万港元). TNUFA前种子期计划?为个别发明者及初成立的新创企业在项目的初始阶段提供支援,协助他们把意念转化为可行的研发计划.提供的协助包括评核项目或意念的技术及商业潜力、拟备专利建议、制造蓝本、草拟业务计划、确立产业合约及引进投资.?资助金额:最高为核准研发开支的85% , 每个项目的上限为5万 美元(389,000万港元). ? 特许使用费:出售产品收入的3%-5%. ?
2012 年的拨款总预算:400万美元(3,100万港元). MAGNET 计划?促进学术机构与产业公司之间的合作.?资助金额:核准开支总额的66%-90%( 视乎计划下的分类计划而定). ? 特许使用费:无须支付.注:(1) 特许使用费在项目成功发展为商业产品时才需支付,所支付的总额不可超过资助金额与利息的总和.以色列政府将收到的特许使用费用作日后的资助,以鼓励及支援更多产业研发活动.(2) 基金没有就研发活动的科学作出具体规定.近年基金用作鼓励创新项目所涵盖的产业十分广泛,包括生物科技、纳米科技、水务工业及传统产业.(3) 经济部表示,在1991至2012年间,超过1500间公司已成熟发展并独立於培育公司,当中60%更成功引入私人投资.2.10 若总科学主任办公室资助的研发项目取得商业成功,有关公司必须支付特许使用费予以色列政 府,作为资助金的偿还.此外, 除非取得总科学主任办公室的批准,否则在其资助计划下开发的知识产权不得转移至国外.倘若开发的技术获批准转移,则必须向政府退回资助金,并支付转移费用. 立法会秘书处IN13/13-14 资料研究组第7页支援移民科学家 2.11 以色列是一个吸纳大量移民的 国家,当 中不少移民是科学及 工程学专才.以色列政府透过移民部 (Ministry of Immigrant Absorption) 之下的科技人才吸纳中心(Centre for Absorption in Science), 协助具备相关资历及经验的新移民在学术及商界寻找工作,并资助聘请有关移民人士的雇主的初期聘用开支.过去10年,超过14 000名具备相关资历的新移民及回流人士已向该中心登记,当中有75%成功在相关研发领域获得就业. 3. 从学术界至产业的技 术转移 3.1 在以色列,不 少大学设有技术转移公司,把 学术研究人员的 研究成果商业化,提供予企业应用.当中,魏茨曼科学研究所(Weizmann Institute of Science) 下的耶达研究及发展有限公司(Yeda Resear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