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2 |
10000000 元的利息
120000 元;
二、 被告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立即偿还原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 支行律师代理费
28000 元;
三、 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对本判决第一二项,在1000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凯迪生态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四、 驳回原告河北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裁判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2 (2018)鄂01 民初
4968 号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 级人民法院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约7356 万元
5 执行 结果 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73563487 元;
如银行存款不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裁判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3 (2019)鄂01 民初
4781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江岸 支行 ①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
②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 级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约8361 万元 执行 结果 裁定如下:
一、截止至
2019 年3月21 日止凯迪生态公司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及利息 3611180.00 元;
二、凯迪生态公司承诺:于2019 年5月10 日归还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2019 年12 月27 日归还借款本金
7000 万元,并支付全部所 欠借款利息;
三、如果凯迪生态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归还分期还款中的任何一期借款,则建行江岸支行有权就所欠全部本金、利息向人民法院申 请对调解书进行强制执行,并有权从逾期还款之目起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罚息利率标准为原贷款合同约定 的利率上浮 50%,原贷款合同利率现按年息 4.75%计算,若央行基准利率调整的,按原贷款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就凯迪生态公司 存在欠付利息的情况 ,则依据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计收复利.除上述之外,建行江岸支行不再主张任何违约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等;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凯迪生态公司承担.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裁判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4 (2019)湘执 恢1-4 号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①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②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 湖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60000 万元 执行 结果 裁定如下:本案恢复执行的申请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以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6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裁判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
5 (2019)津02 执恢
83 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①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②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约19500 万元 执行 结果 裁定如下:我司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
10 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 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于2019 年5月21 日立案.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裁判机关 案由 标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