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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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施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44) 非常重大出售 出售Lark Spur Worldwide Limited之间接权益及 恢复买卖 非常重大出售 董事宣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卖方 (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与买方订立协议,,

卖方有条件同意按总代价人民币230,000,000元 (相等於241,730,000港元) 出售销售股份, 即Lark Spur 全部已发行股本.协议须待本公布下文所述之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滤钪八,并於所得资料及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买方及其各自之最终实益拥 有人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并无关连. 出售预期溢利约14,001,000港元. 董事预期,约19,600,000港元将用作支付有关出售之费用及开支,如核数费用及法律费用.出 售之余下所得款项约222,130,000港元 (须扣除香港政府将予厘定并收取之税项) 将用作本集团 之一般营运资金. 根鲜泄嬖,出售构成本公司之非常重大出售,因此须根鲜泄嬖虻14章,於股东特别 大会获股东批准以及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根鲜泄嬖蚬娑,载有 (其中包括) 出售之进一 步资料之通函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於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本 公布之刊登.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於联 交所恢复买卖.

1 Rule 14.58 (1)

2 协议 日期: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 订约方: 卖方 : 先施百货(中国)有限公司,一家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先施百货(中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买方 : 美意管理有限公司及鸿运集团有限公司,两者均为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 立之公司.美意管理有限公司及鸿运集团有限公司之主要业务活动均为投资 控股. 滤钪八,并於所得资料及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买方及其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 人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并无关连. 将予出售之资产 相当於Lark Spur全部已发行股本之销售股份将按总现金代价人民币230,000,000元 (相 等於241,730,000港元) 出售予买方.美意及鸿运将分别按40%及60%之比例收购销售股份.Lark Spur 为投资控股公司,将於完成前持有大连先施之100%股权,大连先施之主要资产为物业.於完成 后,Lark Spur 及大连先施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买方之责任为共同及各别的. 代价 销售股份之总代价为人民币230,000,000元,将由买方共同及各别按下列方式支付予卖方: (a) 於签署协议时,买方向卖方或其授权人士交付一张由买方律师开出之支票,支票金额为人 民币10,000,000元(「第一期按金」 ) ;

(b) 於买方接获有关达成条件之文件后1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第二期按 金」 ) ;

(c) 於买方接获有关达成条件之文件后10日内 (但不早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买方向卖 方或其授权人士支付人民币52,000,000元(「第三期付款」 ) .倘完成重组之时间根橛枰 延长,第三期付款须於由买方与卖方协定之日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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