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2 |
com 注册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程序
2015 年3月4日,投诉人世格流体控制(上海)有限公司根据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施行的《统一域名争议解 决政策》 (以下简称《政策》 ) 、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 (以 下简称《规则》 )及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施行的《统 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补充规则》 (以下简称《补充规则》 ) ,向亚洲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以下简称 中心北京秘书处 )提交了 投诉书,并选择由一人专家组审理本案.
2015 年3月4日,中心北京秘书处向投诉人发送通知,确认收 到投诉书.同日,中心北京秘书处向 ICANN 和域名注册商厦门三五 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注册信息确认函,要求其确认注册信息. 注册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同日回复中心北京秘书处, 确认:争议域名由其提供注册服务,被投诉人永嘉县诚真流体设备有 限公司为争议域名注册人. 2015年3月16日, 中心北京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向投诉人传送投诉 书确认及送达通知书,确认投诉书已经审查合格并送达被投诉人,本 案程序于2015年3月16日正式开始.同日,中心北京秘书处以电子邮 件和邮政快递向被投诉人传送和发送书面投诉通知, 告知被投诉人被 投诉的事实,并说明中心北京秘书处已按《规则》和《补充规则》的2规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被投诉人传送了投诉书及附件.中心北京 秘书处并于同日以电子邮件向ICANN及争议域名的注册商厦门三五 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传送程序开始通知. 截止至答辩期限
2015 年4月5日,被投诉人未提交答辩.2015 年4月8日, 中心北京秘书处向投诉人及被投诉人传送缺席审理通知.
2015 年4月8日,中心北京秘书处向唐广良先生发出列为候选 专家通知,请其确认是否接受指定,作为本案专家审理案件,并在当 事人间保持独立公正.候选专家于同日回复中心北京秘书处,同意接 受指定,并保证案件审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015 年4月13 日, 中心北京秘书处向双方当事人及上述专家传 送专家指定通知,指定唐广良先生为本案独任专家,成立一人专家组 审理本案.同日,中心北京秘书处将案件移交专家组. 根据《规则》6(f)条和第 15(b)条,专家组应当在成立之日(即2015 年4月13 日)起14 日内即
2015 年4月27 日前(含4月27 日)就本案争议作出裁决.
2、基本事实 投诉人: 本案投诉人是世格流体控制(上海)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是上 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11 楼.在本案中,投诉人 未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程序. 被投诉人: 本案被投诉人是永嘉县诚真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其地址是永嘉 县瓯北镇罗浮村昌新路
3 号-1.在规定的期限内,被投诉人未提交答 辩书,亦未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程序. 被投诉人于2011 年5月9日注册了本案争议域名 asocvalve.com ,注册商是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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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主张 投诉人的主张包括: (1)投诉人拥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 投诉人称,美国 ASCO 公司成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