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31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 、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定州市、 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 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 蓝天保卫战 ,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京津冀及 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 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进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成效.但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存 在薄弱环节,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更有 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三严三实 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 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地方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 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实施措施.中 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注重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动员全民共同打 好 蓝天保卫战 .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各相关省(市)于2017年9月底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 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方案项目清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 目清单;

2017年10月底前报送予以保留的燃煤锅炉清单、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清单.从2017年10月起,各相 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开展中央环 保专项督察.强化考核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环境保护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 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

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 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 爆表 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对未能完成终期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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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协作小组办公室 王飞

电话:(010)68722035 传真:(010)68726224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繁发生,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 蓝天保卫战 ,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基础 上,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 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京津冀及 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 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 心肺之患 ,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 受2017年

1、2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 ,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这充分说明,能否完成2017年空 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 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 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 ,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 ,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 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实施范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 、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 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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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 2+26 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 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 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 ,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1.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10月底前, 2+26 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 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

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点,其中,县(市)建成2个以上,区建成1个以上.实时对外发布信息,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 测总站,上传率达到90%以上;

2017年10月底前,除国控站以外的监测站点,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省级环 境监测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审核过的数据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开.各城市、各区县要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做好数据质量控 制,每月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量. 2.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加快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 质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 人员的责任.

(二)加快推进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3.加快处置 散乱污 企业.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 散乱污 企业,本着 先停后治 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 置.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 两断三清 ,即断水、断电 、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 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 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4.统筹开展 散乱污 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 ,2017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 散乱污 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对 散乱污 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 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没有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 ,限期整改.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 ,实现做大、做优、做强.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三)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 5.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2017年10月底前, 2+26 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 其中,北京市30万户、天津市29万户、河北省180万户、山西省39万户、山东省35万户、河南省42万户.北京、天津、 廊坊、保定市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禁煤区 建设任务,散煤彻底 清零 .已经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 清洁取暖12个试点城市(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市),要 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10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要以乡镇或区县为单位,全行政区域整体推进以电代煤、以气 代煤工作,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工作. 6.严格防止散煤复烧.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 燃用散煤.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地区散煤复烧.对已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并且没有出现散煤 复烧的地区,减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纳入国家总量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核算体系. 7.加强煤质监督管理.对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 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同时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 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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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对已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乡镇、 区县,要创新煤炭管控机制,从煤炭销售供应侧着力,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四)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8.全面排查燃煤锅炉.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 、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从2017年11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 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地区,严格问责. 9.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各地要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提高淘汰标准,扩大实施范围,下更大力 度淘汰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在2017年10月底前,北京市城六区及南部平原地区实现无煤化,其 他区建成区全部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清零 .天津市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 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 清零 .河北省各市和直管县建成 区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石家庄、保定、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县城和 城乡结合部也要全部淘汰.山西省城市建成区淘汰20蒸吨及以下、县城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山东和河南省淘 汰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10.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 清零 任务.2017年10月底前,纳入2017年度淘汰清单中的4.4万台燃煤锅炉全部 清零 .其中,北京市淘汰1500台、天津市5640台、河北省1.7万台、山西省969台、山东省1.57万台、河南省2914台.淘汰燃 煤锅炉方式主要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 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取缔关闭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 道,不具备复产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照清单,逐一销号. 11.推动锅炉升级改造.北京市完成250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其他城市燃煤锅炉在改燃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改造 .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相应环保设施基本配置包括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高效脱硫装置、低氮燃烧或选 择性催化还原(SCR)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等脱硝装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安装大气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同时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系统),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7年11月1日起,不达标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 1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2017年,北京市压减煤炭消费量260万吨、天津市260万吨、河北省600万吨以上,山东省 完成《大气十条》确定的煤炭消费减量任务,河南和山西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自《大 气十条》实施以来,未按照《大气十条》要求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的新建扩建耗煤项目,采暖季实施停产. 压减的煤炭消费量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13.提前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在2017年采暖季前(2017年11月15日前), 2+26 城市完成72台机组、398万千瓦 的燃煤机组淘汰,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电力解列或烟道物理割断.其中,天津市7台86万千瓦、河北省29台35万千 瓦、山西省4台120万千瓦、山东省32台157万千瓦.河北省压减炼钢产能1562万吨、炼铁1624万吨、焦炭720万吨、平 板玻璃260万重量箱;

山东省压减炼钢产能183万吨;

河南省压减焦炭产能55万吨.

(五)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14.系统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各地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是钢铁、建材、有色 、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要求企 业及时准确上报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排放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 清单,于2017年9月底前报送环境保护部,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15.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企业应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在2017年采暖季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对煤炭 、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 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

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 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 ,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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